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部门,地方经济合作事务的管理部门,承担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职能,是学校大科研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科研院也是学校科研机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科研院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编制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任务。
2、负责收集学校科技成果,定期更新成果目录清单,为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3、负责企业技术难题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组织相关领域科技人员进行洽谈对接,组织参加各类科技成果展示会、洽谈会和推介活动。
4、负责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认定及过程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
5、及时宣传和解读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统计和绩效考核。
7、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地方科研机构的归口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校友创新创业基地、校外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校企、校地合作事务,负责实施校地、校企合作与管理,提升学校协同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
12、负责遴选、聘请校内、校外应用型技术和行业专家,有序开展各类校地、校企合作,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13、负责学校层面的校地合作协议的审核与签订,以学校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夯实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