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院立项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27号)要求,学院决定近期开展对在建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对立项未结题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验收。
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要求对教育教学改革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所发表的与教改内容密切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复印件;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同时提供课程改革前后学生学习效果的对比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学生学习感受调查问卷及统计分析结果,学生学习产出的表现材料(学生作品等)及所发表的与课改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复印件。
2016年立项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经审核同意后可延期一年。
二、对立项未结题的院级翻转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翻转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2. 上线课程网络资源(含团队介绍,课程简介,教学大纲,预备知识,课程知识点目录,教学视频,参考资料,教学日历,考核方式说明,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在线辅导,在线答疑等);3. 两轮课改后学生学习效果对比分析报告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4.两轮课改后的调查问卷及学生学习感受(覆盖率需达到90%以上),基于调查问卷及学生学习感受的分析总结报告;5.两轮课改后的平台运行数据报告;6.学生学习成果展现材料(学生作品等);7.至少一篇正式发表的与课改紧密相关的教改论文复印件。
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填写《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
三、对2017年立项的院级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8)或《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9);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含团队介绍,课程简介,教学大纲,预备知识,课程知识点目录,教学视频,参考资料,教学日历,考核方式说明,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在线辅导,在线答疑等);实施一轮课改后的学生学习感受和调查问卷分析报告;实施课改前后的学生学习效果分析报告;一轮课改后教学平台的运行数据报告;学生学习成果展现材料(如优秀作品等)。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并填写总结材料,于12月19日前交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fyq@hdu.edu.cn,联系电话:58619169。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