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保障-省级社保关系转移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6671

   省级社保关系转移

关系转移接续地为浙江省内的无需办理,省外参保的在浙里办线上办理转移手续

省级社保关系转入

网上办理(跑零次):

个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个人参保凭证录入模块,根据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录入相关信息,保存提交接续申请。

省社保中心将会根据参保人员提交的转入申请进行受理并发送《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保关系接续。受理情况将会有短信推送参保人员。参保人员也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结果。

省级社保关系转出

(1)网上办理(跑零次):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参保凭证,即可签章打印《参保凭证》。

(2)现场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凭开具的省级社保《参保凭证》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由经办机构流转操作社保关系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