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数
学院报备给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为6项。
(二)立项基本要求。
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银发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仅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45周岁以下〔含〕青年教师(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有以下任一种情况均不能申报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①已经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②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③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④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⑤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
(三)项目资助
各高校应当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
(四)2024年申报截至时间
本次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分院上交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截止日期2024年9月6日。纸质版材料送至格致楼44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学院科技处邮箱kjb@hziee.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每个项目申报书命名为“**学院+申请人姓名+2024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学院评审通过,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上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
学院科技处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571-5861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