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流程
1.缴费金额。每名团员每月0.2元,本次上交团费为2020年9月-2021年2月,即需要缴纳6个月的团费,共计每人1.2元;
2.填写表单。各班团支书收集本支部政治面貌,于11月19日10:00-11月20日24:00填写政治面貌收集表单(麦客表单形式),由各分院学生会对表单信息进行校对,并依次为依据进行团费收缴。
3.确认缴费。各分院应于11月20日-11月24日期间自行开展团费收缴工作,核对无误后统一于11月25日8:30-18:00期间转账至经济学院指定支付宝账号(19858876322张灿)汇总,转账时务必分批次转账,做到一分院一级一转,备注年级分院名称、缴费人数、实缴团费总额(例如:19经济学院-210人-252元);
4.盖章注册。各团支部缴纳团费后,团支书须携带本支部所有团员证于11月30日-12月4日期间至青马学院办公室(学生事务大厅105)加盖注册章;大四年级各班团支部的团员证须由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收集并携带至青马学院办公室(学生事务大厅105)加盖注册章(值班表见附件1)。
二、团费收缴注意事项
1.对于缴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学院团委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团费(见附件2)。
2.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3.团员入党在预备期须缴纳党费,可免缴团费。
4.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必补缴,如本人自愿补缴,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5.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6.毕业生团员须缴齐团费后,方可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因此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班团支书在收缴团费时,要根据团支部信息再次清点核对无误方可上交。
7.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保留团籍,可免缴团费,在附件3中不计入缴费团员人数,并在备注中注明困难团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数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馨怡(团委办公室):0571-58619875
张浩栋(学生):13067882979
电子邮箱:hdxgtw@hdu.edu.cn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难团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免缴团费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青马学院团员注册盖章工作值班表.docx
附件3: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9月-2021年2月团费缴纳清单.docx
共青团杭州九游娱乐官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 11月 11日
文件:信工团字〔2020〕25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