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2年自制仪器项目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要做好验收工作。确有原因不能按期验收者,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申请,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验收。
二.提交验收申请书
1.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书,打印验收报告1份,连同成果材料等也要提交,经专家评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成果材料等胶装成册(做好目录、封面),用于归档。
三.组织评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会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验收,并发文公布;未达到预期目标的,不予验收合格。
四.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到:ysq@hdu.edu.cn;纸质版:交到格致楼217俞老师;联系电话:58619139。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期做好验收工作,并出具二级学院意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