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评审办法》(浙实发[2013]11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实验室工作分会发文立项,且是2020或2021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方式
(1)申报者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https://new.zjlab2006.cn)<课题管理系统>填写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用户名为原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细填报成果概况、与国内外同行相比所处水平、创新与特色、应用与推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佐证材料等。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图纸、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实际应用情况、推广使用单位意见等,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课题管理系统>。
(3)网上填报完毕后提交到学院,并从系统中打印《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书》1份,连同成果材料等,做好目录、封面,胶装成册,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3.报送方式
电子版报送到:ysq@hdu.edu.cn;纸质版报送到格致楼217俞老师;电话:0571-58619139。
4.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王老师,电话:15068052082,QQ:30495152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1年10月27日
备注:申报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