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及《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浙江省“十三五”髙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2019年度我院立项的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系统建设、服务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建设计划及存在问题等。
三、检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检查表》(附件2,签字盖章PDF 版);
2.《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学院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word、签字盖章PDF版)。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俞水群,电话: 58619139,邮箱: ysq@hdu.edu.cn
附件:1.2019年度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pdf
3.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学院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