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劳动及相关行政法规、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按照“人档一致的”原则,教职工入职后,人事档案需同时调入学院,学院将人事档案目前统一由浙江省人才市场进行接收与管理,原档案存放在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还由原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管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应与工作调动保持一致,档案的连续性及完整性,将直接影响个人信用、退休待遇审核及其其他相关政策享受。
学院接收人事档案流程:
1.教职工需确定个人档案原存放的机构;
2.教职工持“调档函”回原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办理转档手续(原档案在杭州市的可以浙里办办理);
3.原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将个人档案转至浙江省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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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