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任教师招聘流程
1、每年年初,各学院按照人事处的通知拟订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报人事处。人事处初审后,汇报给院领导审定;
2、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
3、人事处接收并初审、转发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4、各学院根据简历等材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考核,发布面试通知;
5、人事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系会议审议;
6、审议通过后,人事处考察拟录用人员,要求提供政审、体检等材料,并公示录用人员;
7、人事处通知录用人员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二、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招聘
1、各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岗位空缺情况,填写《用人部门招聘申请表》,交相关领导签字,交人事处;
2、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
3、人事处接收并审查应聘简历;
4、人事处公布面试通知、合格人员名单;
5、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6、审议通过后,人事处考察拟录用人员,要求提供政审、体检等材料,并公示录用人员;
7、人事处通知录用人员报到,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