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每年学校在办公网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后,符合认定资格要求的教师,按通知要求在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后按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提交到人事处。
3.人事处完成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老师组织试讲,按通知要求将材料提交到校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报教育厅。
5.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学校下发给相应教师。
二、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填写,总支盖章);
6.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并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的明确结论,未有“合格”的明确结论的,按体检不合格不予受理;
7.《教师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
8.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
9. 提供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需与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同版。
三、其他问题
1.高校教师资格证有什么意义?
答:在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教师任课等各项工作中,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更改信息、证书遗失、损毁该如何补发或换发?
答:更改信息、证书遗失、损毁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与证明材料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