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积分落户公示6月1日结束
接下来就是坐等实施啦
⊙公示6月1日结束,实施时间未定,试行两年 ⊙申请需要办理居住证 ⊙测评80分及以上可申请 ⊙每年集中申请一次,时间是:9月1日至9月30日
9月份开始申请
还没办居住证的亲赶紧去办哦
小编已经提前为大家准备好了积分落户办理指南
说明一点:具体办理材料还不明了,等政策实施自后再补充
杭州积分落户指南
办理条件
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3、总积分达到80分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家庭关系证明、社保证明、房产证明等
注:具体办理材料还不明了,等政策实施自后再补充
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积分落户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按照积分指标录入相关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完成预评分。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扣减分等四部分12项,按照个人情况分项积分,计算总分。
见文章底部
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下载《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统一向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注:积分落户申请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确定,一经确定,在落户前不得随意变更。
积分落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或未达到申请条件的,当场告知。
材料齐全的,出具材料收件回执,并将相关材料录入《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流转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计分,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计分工作。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根据审核计分结果,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我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分别于每年的11月份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等途径公示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当年落户指标分值)。
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注:公示期间对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查证核实,15个工作日内根据核查情况,答复当事人并重新更正排名,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最终下发的入户名单制发《户口准迁证》,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准入户的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准迁证》有效期40天,逾期不领取或领取后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入户资格,需重新参加轮候。
注:
1、经审核获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其老年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2、申请当年符合基本落户条件,积分排名尚未进入入户名单的,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可申请继续轮候,其核定的分值可以延续参加下一年度的申请,积分情况发生变化的,按申请时补充提交的材料重新核定分值。连续2年未申请继续轮候的,视作主动放弃申请。
3、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并核实有提供虚假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落户资格的情况,未落户的取消其入户资格,已落户的注销其弄虚作假所落户口,退回原籍,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积分落户资格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申请人相关的时限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均计算至申请之日。
5、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2年。
办理时间
积分落户每年集中办理1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电话:0571-87280114
蒋村派出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16号
电话:81022352
南星派出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洋泮路85号
电话:86081143
武林派出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观巷47号
电话:87016407
杭州派出所网点查询:http://baojing.pingpinganan.gov.cn/police_statio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