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保障-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流程(人事代理人员)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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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人事代理人员)

受理条件

  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生育津贴待遇

1.打开“浙里办”掌上APP,注册或登录账号

2.点击首页搜索“医疗保障专区”点击进入下一步

3.请选择发卡地—省本级—确认,点击进入下一步

4. 点击更多—待遇服务—生育津贴申领,点击进入下一步

5. 在线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点击进入下一步

6. 核对相关信息—打印表单—签字上传,点击进入下一步

7. 点击—确认完成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

1.打开“浙里办”掌上APP,注册或登录账号

2.点击首页搜索“医疗保障专区”点击进入下一步

3.请选择发卡地—省本级—确认,点击进入下一步

4. 点击更多—待遇服务—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点击进入下一步

5. 在线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点击进入下一步

6. 核对相关信息—打印表单—签字上传,点击进入下一步

7. 点击—确认完成

三、申请未就业配偶待遇:

1.打开“浙里办”掌上APP,注册或登录账号

2.点击首页搜索“医疗保障专区”点击进入下一步

3.请选择发卡地—省本级—确认,点击进入下一步

4. 点击更多—待遇服务—未就业配偶,点击进入下一步

5. 在线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点击进入下一步

6. 核对相关信息—打印表单—签字上传,点击进入下一步

7. 点击—确认完成

生育保险报销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待报销费用打到学院财务部账户之后,由教职工本人到人事处开具《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单》,去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领取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