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依托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递交、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资助经费为5万元公益类小额资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资助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29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8年1月5日前通过网络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报送。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原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所在单位留存一份)与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由学院收齐后一并递交至科技处,
三、立项及经费文件的领取。请各依托单位报送纸质计划书时,领取《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及本单位各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等文件。
四、转拨经费收据的提交。
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由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拨付联合资助经费的各依托单位,应根据实际拨付的项目经费金额开具发票或收据(付款单位: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财政局;用途: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联合资助经费),并在发票后面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于2018年3月1日-15日期间交至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地址:浙江杭州青山湖街道岗阳街158号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A315,邮编311305。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联系人:许云龙,联系电话:18968198376。
五、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联系方式
1. 计划书填报及纸质材料受理、文件领取事宜
联系人:缪静,电话:0571-85214970。
2. 发票事宜
财务联系人:郑中仁、胡军勇,电话:0571-85117948、86964971;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5号实验楼8楼东侧809室;
邮编:310012。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省公益项目:周成瑶,电话:86919021,
省自然基金:秦燕娟,电话:869151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