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和加强组织管理
1.各学院要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结合本系部情况,制定本系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特别要注意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包括开题和中期检查),严格控制每位教师的指导人数。制定的系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由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部备案。
2.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积极组织师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检测
1.各系部要对毕业设计(论文)严把选题质量关,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题目一经确定,严禁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提交题目更改申请,报教务部备案。
2.指导教师须做好指导过程记录,认真填写《教师指导记录》,严格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报告。《教师指导记录》在毕业设计答辩后由各指导教师收齐后随毕业论文一同上交至系部教学秘书。
3.各系部应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由各系部主任收齐后,于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上交至各系部教学秘书。
4.学院将继续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工作在答辩前完成。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把关。
三、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
1.各系部应根据学院个学期毕业设计总体安排,制定各系部毕业设计安排,并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效果和质量。
2.各系部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负责本系部的答辩组织和实施工作。
3.各系部要加强对论文撰写、各类评语填写、分数给定等审核,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规范性。
四、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
1、各指导教师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各环节的所有材料按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开题报告电子版、任务书电子版、中期检查表、教师指导记录、考核表、答辩记录等在毕业设计答辩后一周内交至各系部教学秘书处
2、各答辩小组组长将答辩记录表签好字后在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交至各系部教学秘书处。
3、毕业实习报告电子版、实习评价及成绩评定表等也于结束后一周内交至各系部教学秘书处。
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任务书和毕业实习报告以后只需提交电子版即可,对于2018届毕业生如果指导老师已经收集整理好这四种纸质版材料请一并交给系部秘书。
教务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