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11-13浏览次数:398

杭州九游娱乐官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24年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确认学院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依据《杭州九游娱乐官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全院范围内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学院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1)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状况。

2)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理顺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3)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清查工作,提升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和清查方面的信息化水平。

二、清查基准日、时间和内容

1.清查基准日

20248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以自查为主,时间:2024118-20241130日。

为了保证资产数据的正确性,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能积极配合,以资产账目为依据对所属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逐项清查、核对,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具体核查使用部门、使用地点及使用人(责任人)是否有变动等内容。

  三、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安排

1)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

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将召开动员大会,明确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包括清查范围、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自查阶段(118-1130)

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系统名下资产清单,对照实物进行逐项自查盘点各二级单位完成清查,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附件1并提交至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有盘盈或盘亏资产的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申请表》附件23并提交至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电子材料钉钉发送至资产管理中心岳老师处。

3复核查阶段121-1215

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查结果,进行审核、抽查重点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在核查中,如遇5件以上(含5件)账实不符的事项即停止复查,所在单位需重新进行自查再报。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填报的《闲置固定资产信息表》将闲置资产信息发布至学院固定资产公物仓平台,供学院各单位申请调剂。

(4)整改阶段(1216-1223日)

各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处理盘盈和盘亏固定资产,并提交《资产清查报告》附件6

5)总结阶段1224-1230

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完成总结或说明,上报学院。

四、资产清查操作流程

各位教职工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资产清查方式一是直接登录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30.5.178:8080/zcgl/进入资产清查功能,选择资产清查方式二是进入钉钉工作台界面,选择资产管理应用,点击资产清查,进入当前盘点任务,开始资产清查。具体操作见资产清查操作指南

每位教师登录固定资产系统进行本人资产的清查,资产管理员可看到整个部门进度,资产管理员统一汇总资产清查数据后报送至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岳老师处。

五、注意事项

1)在显示的资产清单页面中,下方有每页记录数,如名下资产较多,可修改为更大值,相同状态的资产可进行批量赋值操作

2)各二级学院、部门请仔细核查资产,若出现有账无物的情况,请将清查状态设为“亏”,并在备注栏钟标注有账无物说明;若有物无账,请在资产清查报告中填报,及时反馈给岳老师处。

3)已过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等待报废的资产,以及部门有闲置的资产,填写相应的表格附件45,汇总后统一上报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等待处理。

4)清查过程中,若跨单位需要更改资产使用人(责任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的,请导出excel资产数据用明显的标注修改后,打印纸质版,使用人(责任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报送至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岳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钉钉;若同一单位资产信息的变更,资产管理员可自行在系统操作更改后提交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即可。

5)自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计划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倪老师、岳老师;电话:58618356 地址:格致楼231

附件:2024资产清查盘点附件1-5.xlsx

附件6 资产清查报告.docx

资产清查操作指南(系统).pptx

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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