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是学院关注青年教师教学成长,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学年青年教师助讲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培养学时考核。教发中心已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计算参考标准》负责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间的各项活动进行学时分类统计。青年教师需至少完成A类课84学时,B类课12学时,该分数占考核分的40%。
2、德、能综合考核。学院(部)负责对新教师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核。培养期满,青年教师完成个人参加培养培训的总结报告,该报告由学院(部)组织教学专家审定并打分,该分数占考核分的10%;培养期满,由指导教师根据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完成的工作情况给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打分,该分数占考核分的10%。
3、试讲考核。教发中心负责对青年教师所填写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学习记录档案袋》进行审查,在认定其确实完成培养期内的各项工作后,发给《助讲培养期满试讲考核通知单》,方可参加试讲考核。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束后,写出拟主讲课程1/2以上的教案,交系审查,并由系主任签署意见,由学院(部)的教学专家和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新教师进行试讲、说课考核,并进行打分,该分数占考核分的40%。
4、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70分)、不合格(<70分)两种,学院(部)将考核合格者上报教发中心,中心审查后颁发教学上岗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延长助讲培养期限、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获得教学上岗资格证书是教师参加职称评聘和相关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与开展。
请各学院(部)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考核工作。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袋、教案考核材料纸质版于11月5日前上交至格致楼230,联系电话:5861916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