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全体师生:
本学期课堂教学工作已进入后期,为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
二、评价对象: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参评主体:学院已选本学期课程的全体学生。
四、评教方式:
辅导员组织全体学生利用电脑或手机浏览器登录网站http://js.hdu.edu.cn,输入用户名(学号)和密码(16级新生初始密码为123)并点击“登录”按钮,进入评教页面。在页面中间可看到所有任课教师名单,对每位任课教师逐个评教并点击“提交”按钮,直到评完所有教师。
学生评教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58619169;联系邮箱:ll@hdu.edu.cn;联系人:刘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