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启用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5-02-18浏览次数:16

全体教职员工:

为解决教职员工充电难、现用充电方式安全隐患大等问题,采用第三方投建方式在教学楼地下车库(原充电区域)、驻勤公寓停车场建设安装37个新能源充电桩。其中,教学楼地下车库建设7kW交流充电桩24个、40kW直流充电桩4; 驻勤公寓停车场建设7kW交流充电桩9个。目前,充电桩已安装完毕并具备启用条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用及正式启用时间

1.试用时间:即日起至20253724:00,期间使用费用为0.01/度(因设备原因无法设置为0/度)。

2.正式启用时间:2025380:00正式启用,正式启用后按照收费标准收费。

二、收费标准

2025380:00起,充电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采取“基础电价+充电服务费”的方式收费:

电费:0.538/度(国网电价,无峰谷电);

服务费:0.200/度;

合计:0.738/度。

(充电费用通过“点点畅行”小程序自动结算)

三、使用指南

本次建设的充电桩为扫码充电,通过“点点畅行”小程序进行充电,充电时需先预存一定金额,满电或提前终止充电,未用完的余额将原路退还。教职员可通过小程序实现查看充电桩使用与空闲情况、查询正在充电电桩的电压电流情况、提前停止充电、查看余额等功能。

四、注意事项

1.满电及时驶离:充电完成后请立即驶离,严禁占用充电车位。

2.专用车位管理:充电桩车位仅限充电车辆使用,燃油车占位将按违停处理。

3.安全规范:

1)请使用符合国标的充电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充电桩;充电完成后整理充电线,并将充电枪归位放好。

2)雨天充电请注意防水防漏电,发现设备异常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安全保卫部。

请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充电桩使用规则,共同维护校园秩序与资源高效利用。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杭州九游娱乐官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安全保卫部

2025218



附充电桩区域现场图:


 地下车库充电桩区域1C教地下 21-29号车位)


地下车库充电桩区域2(原充电区域 51-60号车位)


地下车库充电桩区域3(原充电区域 81-89号车位)


驻勤公寓停车场充电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