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483


为倡导文明安全行车,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行驶管理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校园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行车时应做到文明礼让行人。

(二)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应保持在25km/h以内,不得超速行驶。

(三)在学生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段,车辆应避开人流,减速慢行,确保师生安全。

(四)学生机动车禁止入校。

二、机动车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行人通道。

(二)停车时请按照规定方向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在开学、迎新、举办大型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机动车辆停放应服从保卫处统一指挥。

三、机动车违规处理

如车辆(含进校施工、送货等外来车辆)违反以上规定,保卫处将进行警示提醒,提醒两次后仍出现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车辆进出校园的权限。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教职工,要求本单位教职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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