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围绕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全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学院党委书记王艳主持会议,学院副院长卢文军领学,学院副院长徐毅鹏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精准聚焦安全生产管理重难点,系统凝练经实践检验的创新经验,充分彰显浙江特色。此次修订进一步明晰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共治体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提质升级。条例立足问题导向,既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又注重实践操作性,针对性解决监管盲区、压实责任链条、创新治理机制,为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法治方案,展现出鲜明的实效性、精准性和可落地性。
会议强调,校园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生命线,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场所,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将安全理念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一是要树牢“大安全观”,打破部门壁垒,构建“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二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推动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三是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将安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通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要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构建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防控的安全治理体系,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生动局面,为平安校园建设和学院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平安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并就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作出部署。